主辦機構 / 推薦機構: 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 | 全港各區工商聯
合辦 :
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
全港各區工商聯
比賽目的:
鼓勵青年學生對攝影藝術與創作產生興趣,並透過實地拍攝,對景物或人物作寫實紀錄或創意設計影像,透過相片將視覺藝術予以表達,藉以促進市民對各樣事物之認識,引起共鳴。
比賽時間:
不限(以投稿形式參賽)
截止報名及遞交作品日期: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時45分止
比賽地點:
不適用
比賽組別:
學生組:就讀本港學校之全日制學生
- 學生原創組
- 學生創作意念組
公開組:在報名截止當日為45歲或以下青年
- 公開原創組
- 公開創作意念組
*每位參加者只可以參加一個組別 [學生組或公開組] 及遞交最多兩份作品 [原創相片及創作意念相片各一]。
作品內容及題目: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
1. 18區日夜繽紛*
*包括已完成於各區内展示之有關打卡景點。
2. 具有中華文化特色之風貌、建築或事物
3. 中華特色風土人情
參賽作品須以上述題目(三選一)為主題,作品名稱可由參賽者自訂。
參賽作品規格:
學生組:作品大小為8R(8吋x10吋),裝裱於10吋x12吋黑硬咭上
公開組:作品大小為12R (12吋x18吋)或 A3,及裝裱於14吋x20吋黑硬咭上
原創相片:
作品只限經過顏色、光暗、反差調整及除塵等基本修正,不得作任何加工、裁放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菲林拍攝之相片亦不得裁放或運用黑房特技,惟鏡頭加設持效鏡及重拍則可。
創作意念相片:
作品可任意加工,沒有限制任何創作形式。
*參賽者可遞交彩色或黑色作品,菲林或數碼器材拍攝均可。
參賽作品提交:
必須於截止日期前,將參賽作品按比賽規則交回或郵寄至大會秘書處方為有效。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0樓
全港青年學藝比賽大會秘書處
信封面請註明「攝影比賽」
參賽規則:
1.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及遞交最多兩份作品;(原創相片及創作意念相片各一)
2. 原創相片:作品只限經過顏色、光暗、反差調整及除塵等基本修正,不得作任何加工、裁放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菲林拍攝之相片亦不得裁放或運用黑房特技,惟鏡頭加設特效鏡及重拍則可。
創作意念相片:作品可任意加工,沒有限制任何創作形式。
3. 參賽者可遞交彩色或黑白作品,以菲林或數碼器材拍攝均可;
4. 參賽者請於作品背面貼上紙條,寫上「參賽組別」、「題目編號(1)/(2)/(3)」及聯絡電話,以便識別。除上述三項資料外,參賽者不可於作品上寫上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5. 任何已遞交的參賽作品,將不得作任何更新或修改;
6.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個人原創作品及未曾參加同類型比賽或發表;
7. 參賽作品內容如觸犯法例,參賽者須自負權責,所有責任與主辦機構無關;
8.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發還;
9. 大會有權要求參賽者遞交參賽照片的原底片或原數碼影像檔案(檔案大小為5MB或以上之JPEG或TIFF格式檔案),如未能交出,參賽者資格將被即時取消,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大會有權保留優勝作品作展覽、印刷特刊或提供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作非商業性刊載之用;
11. 大會有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須給予解釋;
12. 評審結果以評判團之最後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獎勵:
學生原創組、學生創作意念組、公開原創組、公開創作意念組 四個組別相同:
冠軍:獎金$5,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亞軍:獎金$3,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季軍:獎金$2,000、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優異獎5名,各得獎金$500及獎狀一張
報名方法:
到以下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https://forms.gle/EoCGcaiTjgvjogcZA
結果公布及領獎辦法:
- 比賽結果將於大會網頁公布及由大會直接發信通知各得獎者。
- 得獎者將獲安排於全港青年學藝比賽頒獎典禮上或親臨大會秘書處領獎。
- 得獎名單亦會刊載於大會特刊。
附則:
1. 參加者若於該組別連續三年獲得冠軍,緊接的一年將不可於同一組別作賽。
2 本章則如有未盡完善,主辦機構有權隨時修訂,有關詳情請留意大會網頁 (www.hkycac.org) 或手機應用程式(HKYCAC)。
查詢 :
如有查詢,請致電2835 2190或 透過電郵enquiry@hkycac.org 與大會秘書處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