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症專題:行為篇(四)情緒行為難題解答
一.恐懼
子平十分害怕動物,遠遠見到貓隻或狗隻便會尖叫。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 自閉症學生接收和理解他們的感官世界,可以跟一般人不同。有時他們對無傷害性的事物會產生莫名的恐懼。這些恐懼可能是基於某一次不愉快的經驗,而學生卻固執地牢記那些事物帶來的恐慌。
要幫助他們, 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 教師可以先問學生害怕的是事物的那一方面,例如是害怕茸茸的狗毛, 抑或是牠的吠聲。如學生未能指出驚恐的來源,教師可以透過觀察嘗試進一步了解。教師可與家長聯絡,嘗試找出學生恐懼的原因。
- 訂定一些合理的目標,例如在訓練初期,害怕狗隻的學生能夠在遠處見到狗隻又不會產生恐慌便已足夠。
- 教師可以循序漸進地幫助學生消除這些恐懼,同時亦可逐漸加長學生接觸那些事物的時間。
- 進行以上步驟時,亦可考慮作出以下各項配合:
- 用柔和、平靜的聲線安慰學生
- 給予一些輕鬆愉快的體驗,例如讓學生聽輕音樂
- 讓學生接觸一些會令他有少許恐懼的事物,例如狗的照片、吠聲的錄音帶
- 按學生的能力安排簡單的活動以分散注意力,例如哼歌、隨音樂的節拍搖擺、一面跳一面數一至十等
- 慢慢增加接觸的時間,直至恐懼消除為止
- 不要忘記每次有少許進步,便給予口頭讚賞
- 讓學生接觸一些會令他有較多恐懼的事物,例如一隻真的狗,但卻在一個遠離的位置。重複以上的步驟,直到恐懼減退為止。
二.情緒起伏
德華不明白為什麼在酒樓輪候不同人數的桌子時,別人比自己快輪到,因此大發脾氣。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 由於他們不善於掌握因果關係,故往往為了無法明白轉變的因由而發脾氣。
- 他們未必能夠準確地了解自己的情緒及誘發情緒的事件。
- 他們未必能夠像一般人即時了解其他人的感受。
- 他們往往沒有怎樣處理自己情緒的概念。
要幫助他們, 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 把轉變預先告訴自閉症學生。
- 用清楚而簡單的用語向學生解釋因果關係。
- 教導學生觀察別人的語氣、面部表情、姿勢和動作等,從而了解別人的情緒。
- 教導學生認識自己的感受。
- 用提示鼓勵學生嘗試控制自己的情緒,例如:在工作紙上方,寫上「如果我有一些問題不知道怎樣回答,不用擔心,也不用發脾氣,每一個學生都會遇到這些困難,可以向老師請教。」。
三.哭鬧、發脾氣
教師授課時非常忙碌, 當小玲大喊大叫的時候, 教師便要放下工作, 處理她的情緒。從此小玲便學會以大吵大鬧, 來表達她的需要。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這些行為可能出於以下原因,例如:
- 表達情緒及需要的方式:自閉症學生往往難以明白和表達自己的感受,也難以解讀別人的行為,因此容易累積緊張及不滿的情緒。他們可能會用哭鬧,發脾氣等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要,以紓緩內心的緊張及挫敗。
- 逃避工作:面對能力以外的工作,自閉症學生有時會用哭鬧、發脾氣等方式來表達拒絕的態度。
- 引人注意:教師可能忙於處理別的事情,學生安靜時得不到教師的注意,大發脾氣時教師才給予注意。這樣學生便學會以哭鬧和發脾氣,來引起教師的注意
- 對某種環境因素反應過敏:一些聲音或環境因素,例如機器的聲音或嘈吵的班房,都可能令自閉症學生不安,產生過敏的反應。
- 對環境改變感到不安:自閉症學生常會固執堅持一些生活常規,因此稍為改變環境,例如:調位,會令他們難以接受,因而產生抗拒,甚至哭鬧。
要幫助他們, 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可以按照導致學生發脾氣的原因來幫助他們
- 教導學生如何處理負面情緒,包括:
- 學習分辨自己是否發怒
- 學習用言語表達自己的情緒,例如:「我好嬲!」
- 學習紓緩自己緊張的情緒
- 學習用正面的角度,重估令自己發脾氣的情境
- 訓練學生用合宜的方法,表達自己不安的情緒。舉例來說,教師可以教導學生鼓起面腮,表示不滿,而不是蹲檯底大叫。教師也可親自示範一些合宜的方式。當學生開始情緒不安時,教師可以用手勢提示,培養學生學習適當的方式表達情緒。
- 指導自閉症學生「自我管理的方法」。
此外,教師可因應學生不同階段的行為而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 初期
- 教師可從學生的面部表情和姿態,識別他們不安或不滿的情緒,或所受的困擾。
- 不需要立刻停止學生的活動,可在活動進行中,加插對學生的口頭讚賞,例如告知他那一方面做得好。
- 倘若他稍為平靜下來,便給予讚賞。
- 若然他未能平靜下來,可以不用理會。
- 這時亦不用停止學生的活動,以免他籍著滋擾他人來逃避某些工作或活動。
- 進階
- 學生此時可能會加劇滋擾他人的行為,例如大聲回答或開始哭鬧。
- 可以調整學生的環境和面對的活動。
- 學生可能很想逃避面前的工作,而以滋擾他人的行為令教師屈服。在這種情況下,教師的態度要堅定,不得讓學生借助滋擾他人而逃避工作。
- 學生也有可能因為面對的工作和活動太困難,令他產生困擾和焦慮。教師可以按學生的能力給予合適的工作。通常一些簡單的工作容易令學生情緒穩定下來。
- 教師也可以給予學生一些選擇,讓他感到自己有自主權,例如:「你想做哪樣工作先?」。
- 當他情緒稍為穩定時,教師可以給予讚賞。待他安靜下來,也可嘗試讓他繼續剛才的工作。
- 激烈期
- 教師要避免與學生角力,亦要避免斥喝或說些威嚇的話,例如:「你再這樣我就要見你家長」,因為這樣只會令雙方爭持不下。
- 教師可以用簡短清晰的語句叫學生停下來。
- 如果上述方法用了幾次仍沒收效,便要改變應付方式,例如對於學生沒有傷害性的行為,不加理會,處之泰然。若仍沒有停止,可能需要將學生帶離開課室讓他能冷靜下來。
學生發脾氣過後,教師須以平和的語氣向學生解釋或討論整件事,並教導學生應有的行為。
四.傷害自己的行為
志聰慣性撞頭,他將頭往牆撞,撞至額頭紅腫,還不肯停下來。當教師不准他做某些事情,他會不停地撞頭,直到教師妥協為止。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 傷害自己的行為(自傷行為)可包括打自己的臉,用頭撞牆,咬手指等。自傷行為並不是學生故意令自己受傷,而是這些行為在偶然中被強化而形成習慣。
- 令這些自傷行為轉成習慣,通常是為了自我刺激,例如用頭撞牆會為學生帶來快感。
- 學生也有可能想引人注意或滿足一些需要,例如每當學生撞頭,教師便答應他的要求,學生便習慣以撞頭來引起別人關注,滿足自己的需要,例如逃避太難的工作。換句話說,自傷行為是學生用來表達自己需要的一種方式。
要幫助他們, 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 危險的傷害行為包括用拳頭打自己的頭,用頭撞牆,咬手指等。
- 遇上以上情況,教師必須立刻制止這些危險行為。
- 並吩咐另一學生,例如班長,向別的教師求助。因此學校可以事先計劃班房緊急事故之安排。
- 指導學生做一些自傷以外的舒展活動替代負面行為。
- 在學生冷靜後進行個別指導。
- 至於有激烈自傷行為的學生,則有必要進行個別指導和尋求專業支援。
- 分辨學生自傷行為的動機和謀求對策:
- 如果學生是出於刺激感官,他大多數不怕痛楚。例如撞牆的學生不怕痛, 也不會因過度的衝力而停止。若果是這樣的話,就須尋求專業的協助
- 如果學生是為了表達一些激動的情緒,例如不滿,教師可以在學生冷靜下來的時候,教導他正確表達情緒的方式。
- 如果為了引人注意,學生首先會輕輕的撞,看看別人的反應。若感到痛時便會停下來,這時教師可以不理會亦要避免隨便答應學生的要求,要教導他正確的表達方式。
- 可考慮用「ABC」矯正法來編排指導的方式,並留意自傷行為的前因與後果,然後採取相應的對策。 例如: 撞牆的行為可分析為以下之串聯動作
- 前因(Antecedents):教師分配工作給 -> 學生學生工作約二十分鐘 -> 站起來
- 行為(Behaviour):用頭撞牆
- 後果(Consequences):教師看見會馬上喝止,說:「不要再撞牆!」然後把帶他離工作範圍
- 學生很可能覺得工作沉悶或太難,教師可考慮從「前因」入手,將工作時間縮短,或者增加學生休息的時間。
透過這種訓練程序而成功減少學生自傷行為,並不代表學生有判斷力,只是改變了他以往的習慣而已。長遠來說,應教導學生採用「取代行為」來滿足自己的需要,並要改善自我表達的能力。
五.傷害他人的行為
永玲不想教師站在她身旁看著她做習作,因而向教師吐口水,令他退開。
我們如何理解這樣的行為?
- 傷害他人行為可以包括向別人吐口水,扯別人的頭髮,甚至咬人。這些行為很多是為了表達學生自己的需要,但卻用了錯誤的方法。
- 學生學到吐口水這種行為,可以為他們帶來好處。例子中的學生很可能因為曾經用這種方法而成功達到目的。
- 愛打人的學生可能是為了表達不高興。他們較難明白恰當的社交行為及有關的規範,因此一旦理解錯誤,便容易學習不恰當的行為。
要幫助他們, 可嘗試以下的方法:
- 即時制止:
- 教師可以先用溫和、平靜及堅定的語氣,告知學生這樣做是不對的,例如會令人受傷。如果不能夠令他停止,就要斥責他,必要時以行動來制止學生傷害別人。
- 如採用身體約束的方法,教師需留意以下原則:
- 該方法不會對學生的身體構成傷害
- 施行時限應取決於所需的最短時間,並要密切注視成效和學生的反應
- 該方法應該是整套行為矯正計劃的其中一個環節,在絕對需要時才使用,並且不可長期使用
- 使用的目的是減少學生的不適當行為,並使學生學習適當的行為
- 採用這個方法時,教師應保持理性及冷靜的態度
- 要定期跟進和檢討這方法的成效
- 在正式推行「行為矯正計劃」前,各有關專業人員必須與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如適當的話﹞一起商討計劃的詳細程序,取得他們的同意,方可推行。
- 讓學生承擔後果:
- 處理吐口水的學生時,可考慮讓他知道及承擔吐口水的後果,冷靜地要求學生用布將口水抹去。用這方法時,必須留意學生吐口水的目的是不是引人注意,以免他誤以為吐口水會得到別人的注意。
- 用暫停方法:
- 在不恰當的行為出現後,讓學生坐在遠離的位置,但仍在教師的視線範圍內。時間不可太長,例如五分鐘,如有需要,可讓學生面向牆壁以協助他安靜下來。若果學生中途站起來,或是大叫大嚷,則將時間延長一至三分鐘。若時間延長至三十分鐘,則表示暫停的方法沒有效,有需要改用別的處理方法。
- 反應代價法:
- 在不恰當的行為出現後,停止學生喜愛的活動,例如小息時不得玩乒乓球等,以作處罰。教師需要用堅定及溫和的語氣,清晰告知學生那些是不當的行為,做了就會被處罰。
- 調整環境:
- 例如經常拿物件擲向別人的學生,就把四周容易拋擲的物件收妥,必要時在學生面前只擺放對人沒有傷害的物件。
- 教導恰當的行為:
- 使用密集的方法強化學生某一項行動。在處理自閉症學生那些不恰當地觸摸別人衣物的行為,教師可教導他們要得到對方的許可,才能觸摸別人。 處理學生在排隊時經常觸摸前後的同學,教師可預先給予口頭提示,例如:「睇住手手」、「手放在衫袋內」。
- 教導不相容的行為:
- 教師可教導學生一些不相容的行為,用以取代危害他人的動作。舉例來說,常咬人的學生,教師可訓練他用深呼吸來取代咬人的舉動。
- 訓練學生做一些無法危害他人的行為:
- 例如常咬人的學生可學習在他人面前哼歌或教他把口閉上;常抓別人頭髮的就可教導他把手放下。熟習這些恰當行為後,當教師察覺學生可能準備咬人或抓人頭髮時,可以用手勢來提示學生,停止不恰當行為。
- 進行「應對法」的訓練 (correspondence training):
- 這是指訓練學生將行為配合自己的目的。過程中,教師教導學生在容易出問題的情境中應有的表現,亦即是指導學生應有的目標行為。例如:學生常在小息時在操場上打別的同學。
- 教師可預先安排一段時間教導學生,「今天,我希望你在操場中玩得乖些。」
- 「乖」的意思是只在空地跑圈
- 「乖」的意思是在有蓋操場上行走
- 「乖」的意思是在玩乒乓球。」
- 教師接著提示學生,幫助他複述應該達到的目標行為
- 接近小息時間,教師向學生提問他在操場上該有的目標行為
- 小息期間,教師可以再向學生作以上的提問及提示
- 小息完結時,教師馬上給予回饋,內容須有關相應的目標行為,例如:「你說過會玩得乖些,你果然做得到。/你玩乒乓球。/你在空地跑圈。/你在有蓋操場上行走。」教師隨即讚賞他能夠做出配合目標的行為
- 每天重複以上的步驟
- 當學生熟習這些步驟之後,教師可以加插自我評估的問題。「你認為自己剛才在小息中的表現如何?」、「你說過會玩得乖些,你覺得自己做唔做得到?」
- 倘若學生可以正確評估自己,包括表達出自己未有達到目標,打了同學,教師都可以因正確評估而讚賞他。當然,也要他複述下次小息應有的行為
- 當學生做對以上的步驟之後,教師可按學生的能力,進一步指導他如何判斷自己的評估是否準確
資料來源
「融合教育自閉症篇」資料光碟:教育統籌局學校發展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