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融資料館

香港特殊教育現況

作者: 教育局
最後更新: 23/05/2022

政府採用「雙軌制」推行特殊教育,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的評估和建議,在家長的同意下,轉介他們入讀資助特殊學校,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 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則會入讀普通學校。 教育局一直從教育 專業及學生的學習需要出發,持續檢視特殊教育的發展和投放 資 源,以提升特殊學校的教育質素,從而幫助學生克服限制和困難,使他們達到能力可及的學習水平,並促進他們在成長階段發展潛能,逐步成為獨立、有適應能力和自學能力的人 ,迎接人生挑戰 。

特殊學校類別及數目在2021/22學 年(以2021年9月計算),本港共有62所資助特殊學校,其分佈如下:

 

修業期

特殊學校學生的入學年齡一般為六歲。隨著新學制下的高中課程在2009/10學年開始實施,特殊學校為學生提供免費基礎教育及高中教育。特殊學校的宿舍部需收取宿費 ,但有經濟困難的宿生可申請減免 。

 

課程

發展議會轄下的特殊教育需要委員會,負責統籌和策劃特殊教育各個學習階段的課程發展事宜,並就課程的銜接和統整提供意見,以配合各個學習階段不同能力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而設計的課程,應能達致香港學校課程的目標,並配合融合教育的推行,讓這些學生獲得類似一般學生所得的學習經驗和充分發展潛能。課程發展處負責推行有關課程發展工作。特殊學校大致依循香港學校課程的架構,並參考《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2014)及《中學教育課程指引》(2017),發展一套切合學生學習能力和特性的校本課程,以及採用有效的學與教策略以照顧學生多元化的學習需要。

 

人手及資源

特殊學校的每班學生人數比普通學校較少,介乎8至15人,視乎學校的類別而定。就教師與班級比例,特殊學校的小學及初中每班1.8名教師,為智障學童而設的特殊學校高中每班2名教師,提供普通課程的特殊學校高中則每班2.1名教師。為提高教師的地位及專業水平,教師職位由2019/20學年已全面學位化。因應學生的不同需要,教育局為相關類別的特殊學校提供額外的常額教師,例如為自閉症學生提供學習支援的輔導教師、教導視障學生的定向行動導師及低視能視力訓練教師等。此外,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因應其學生的殘疾或學習障礙獲提供各種專責人員,包括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言語治療師、職業治療助理員、護士、教育心理學家、社工及點字印製員等。宿舍部方面,專責人員包括舍監、副舍監、宿舍家長主管、宿舍家長、活動輔導員及護士等。特殊學校會善用校內人手,推動跨專業協作,以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本屆政府就任後,為特殊學校提供多項優化措施,例如推出專項津貼、提高教師與班級比例、推行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改善特殊學校校長職級的劃分安3排及副校長人手、增加額外專責人員及行政職級人手,及改善宿舍部人手編制等,讓學校有更豐富的資源和專業能力,有效地支援學生和宿生。在2021/22學年,教育局繼續加強特殊學校的專業及輔助人員的支援,並在人事聘任上提供彈性,以配合學校運作和學生的需要,以進一步提升特殊學校的教育質素。具體而言,有關措施包括提升職業治療師和物理治療師的職級、增設護士長職級、給予學校聘用具精神科護理訓練的護士的彈性、為輕度智障兒童學校提供校巴司機職位,並改善特殊學校校巴司機的職級,以及容許將教師助理、廚師、校巴司機和看守員的職位空缺換取現金津貼,用以招聘相應的臨時輔助人員。

 

轉介及學位

安排機制教育局設有轉介及學位安排機制(下稱轉介機制),轉介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兒童入讀資助特殊學校。按照轉介機制的程序,教育局會根據專家的評估和建議,確定兒童的殘疾類別及適宜入讀的特殊學校類別,並參考家長就着專家的建議而提出的選校意願,轉介學童入讀合適的特殊學校。普通學校如欲安排有中度至嚴重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入讀群育學校/院舍,須在取得家長同意後,把個案轉介至由教育局和社會福利署共同處理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經該系統下的評審委員會審批後,有關學生便會獲轉介入讀群育學校/院舍。

 

教師培訓

由2007/08學年起,教育局為普通學校和特殊學校的在職教師,提供有系統的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為主題的基礎、高級及專題課程。由2012/13學年起,教育局亦專為特殊學校教師開辦「特殊學校教師培訓課程」,以配合他們照顧有嚴重或多重殘疾學生的專業需要。由2021/22學年起,教育局為特殊學校中層人員開辦「特殊學校中層人員領導培訓課程」,以加強他們的專業領導能力。

 

教育局 二零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