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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幼兒有什麼獨特學習需要?

作者: 心光盲人院暨學校
最後更新: 08/07/2013

前言:視覺是重要的學習媒介,我們看書、看畫、看事、看物,都要依靠視覺完成。假如小朋友失去了視覺,老師如何去幫助他學習?我們很高興得到心光盲人院暨學校的同意,轉載他們《訓練視障幼兒同工指引》一書,讓大家更了解支援視障幼兒學習的方法。

 

視覺障礙的定義

視障又稱為視覺受損,主要分為全失明及低視能兩個類別。全失明與低視能的定義會因使用的地方或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香港,視障的定義是指(參香港康復計劃方案1998/9-2002/03,群策群力同創新紀元第十一章):

1. 全失明: 沒有視覺功能,對光線沒有感覺

2. 低視能: 以視野及視力較佳的一隻眼的視覺敏銳度計算,低視能可分為三個程度,包括:

(a) 嚴重低視能 - 視覺敏銳度為6/120或更差,或視野縮窄,最闊的視野直徑對向20度或以下角弦(不論視覺敏銳度如何)

(b) 中度低視能 - 視覺敏銳度在6/60-6/120之間

(c) 輕度低視能 - 視覺敏銳度在6/18-6/60之間

 

一般來說,輕度及中度低視能的幼兒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明顯地反映其視能,在透過具體的測試或使用精細視力運用時才會發現,因此,工作員或照顧者需留意幼兒在日常生活中幼兒對運用精細視力的反應,如側頭、眼球出現震顫或易倦等都可能是由於視覺問題而產生,工作員或照顧者可請教眼科醫生或視光師進一步了解幼兒視力狀況。

 

視障對幼兒的影響

視覺讓我們可觀察身邊的事物來獲得外間的訊息,與其他感官相比,視覺可讓我們感知範圍的大小、距離的遠近、速度的快慢及物件的異同等。

若視覺受損,其特有的功能將會部分或全部喪失,不僅使幼兒在生活上產生很多的不便,還會造成很多學習上的困難。例如一名視覺敏銳度較弱的幼兒在觀看物件時未能辨清物體的細節,如在霧中觀花,難以分辨類似物件,造成學習上的障礙;至於視野缺損的幼兒,其情況則如井蛙觀天,往往只能看到事物的一部分;眼球震顫的幼兒,由於雙眼肌肉協調的問題,注視物體或追蹤移動物體時會有不少的困難;失明幼兒則需學習利用其他感官會來感知世界。

因此,及早介入對視障幼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透過活動可協助幼兒較早克服視覺障礙,並有助家人理解幼兒在生活及學習上的困難,讓幼兒在學習的最佳時段中獲得適切的訓練及支援。

 

視障幼兒的獨特學習需要

1. 實物體驗

由於缺乏視覺經驗,視障幼兒需透過其他感知去認識周遭的世界,單憑身邊的人以言語去描述事物會缺少對事物真實的體會,如對於未曾接觸過的物件或環境,幼兒往往無法想像及學習。真實物件的體驗讓幼兒可更清楚認識物件。

 

2. 統整經驗

視覺讓我們對物件的整體一目了然,視障幼兒因失去部分或全部視覺,只能通過其他感知認識事物,這會局限幼兒對事物的整體認知,故此,簡單的語言描述加上實物的接觸可協助幼兒統整對事物的概念。

 

3. 經驗式學習

若是抱著同情之心,事事協助幼兒,便會使他們失去許多一手的學習經驗,再加上視障幼兒缺乏以視覺去模仿行為的能力,因此,宜鼓勵幼兒積極參與各項活動,從日常生活經驗中加深對事物的理解,發展各種不同的操作技能。

 

4. 感知的發展

感知訓練包括觸覺、聽覺、嗅覺和味覺,有些視障幼兒或許尚有剩餘視力,訓練內容亦應協助他們運用剩餘視力。

 

5. 顏色及版面的配置(低視能幼兒)

對於低視能幼兒來說,版面的鋪排,顏色的運用都會影響幼兒對物件或圖片的認識,在協助幼兒運用視力時應使用清晰的線條、富對比的顏色及簡單的畫面來鼓勵幼兒學習。

 

6. 家長或照顧者的參與

視障幼兒是需要具體的體驗及適當的協助才能掌握周圍的環境及對事物的認知,透過家長或照顧者的參與可加強幼兒在日常生活中的學習,並且增進彼此的溝通,讓家長或照顧者更能了解視障幼兒的需要,因此,對於視障幼兒來說,家長或照顧者在他們學習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本專題資料由 心光盲人院暨學校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