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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肢體傷殘?

作者: 教育局
最後更新: 08/07/2013

前言:什麼是肢體傷殘?我們平日最常見的肢體傷殘人士是需要乘坐輪椅的。其實,肢體傷殘有很多不同類型,齊來認識一下肢體傷殘的特殊需要。

 

根據前衛生福利局康復組出版的《香港康復計劃方案(一九九八/九九至二零零二/零三年度)》「肢體傷殘」人士的定義為:

「任何人士如因骨骼、肌骨骼或神經器官殘障,並主要損及運動機能,以致某方面或多方面的日常活動受到妨礙或限制,皆可視為肢體傷殘人士。 」

在此,肢體傷殘泛指因發展遲緩、中樞及周圍神經系統發生病變、外傷或其他先天性骨骼肌肉系統發病所造成的肢體障礙。

 

「肢體傷殘」的類別

「肢體傷殘」大致可分為肢體殘缺 / 骨骼異常和腦部問題 / 神經肌肉系統毛病兩大類。

 

1. 肢體殘缺 / 骨骼異常

因種類繁多,只能列舉一些典型的例子。

a. 先天性畸形 Congenital Deformities

有些先天性畸形會造成殘障,例如手足骨骼缺陷。

b. 兒童慢性關節炎 Juvenile Chronic Arthritis

教師在為患關節炎的學生安排活動時,要按學生的病情,作適度的調整。

c. 軟骨發育不全症 Achondroplasia

此病症是一種顯性基因遺傳病。孩子會身材矮小,但骨骼強度正常,大多心智也正常。

d. 骨發生不全症 Osteogenesis Imperfecta

小孩個子非常矮小,長骨骨幹細長,骨質脆弱,隨時有骨折的可能性。

 

2. 腦部問題 / 神經肌肉系統毛病

病例繁多,只列舉一些學校內常見的個案。

a. 腦麻痺症 Cerebral Palsy

嬰兒或小孩在早年發育期間因腦病變而產生的病症。腦麻痺症大大影響孩童的體能發展,以致動作協調有困難。有不少的病者更有智力、情緒、語言等障礙。

按身體受影響的部位、腦部損傷的程度,病症大致可分為以下各類:

(1) 痙攣性雙癱 Spastic Diplegia

痙攣性軟弱主要影響下肢,上肢也會有輕微的影響。

(2) 痙攣性偏癱 Spastic Hemiplegia

身體一側痙攣癱瘓,影響半身的上下肢。這類兒童多偏用可以正常活動的手腳。

(3) 四肢痙攣型 Spastic Quadriplegia

痙攣性軟弱影響患者的頭部、身軀及上下肢等部分。除了行動困難外,手部功能以及進食、說話的能力也受影響。這類孩子較適宜入讀特殊學校,以獲得較充分的照顧。

(4) 徐動型 Athetoid

臉和手指的動作不能隨意控制,常作不自主的扭曲動作。有些兒童出現口肌控制失調,導致口齒不清。情緒緊張時,徐動的情況就更為明顯。

(5) 共濟失調型 Ataxia

肌肉常軟弱無力、走路不穩、手眼時有不協調的現象。

b. 神經管閉合不全 Spinal Dysraphism

因脊椎骨無法整合而產生的先天缺陷,可導致肢體麻痺及大小便失禁。

c. 脊椎炎 Myelitis

主要是由病毒感染引起,或因本身的免疫反應所致。徵狀是肢體癱瘓、肌張力低、大小便失禁。

d. 脊髓肌肉萎縮症 Spinal Muscular Atrophy

因脊髓前角細胞退化引致肌肉萎縮及無力,是一種隱性遺傳病。

e. 周邊神經病變 (Peripheral Neuropathy)

病患者因周邊神經系統異常、引致肌肉無力和萎縮、感覺失調或自主神經功能失常等症狀。

f. 重症肌無力 (Myasthenia Gravis)

這是一種神經肌肉接合處的疾病,病因尚未完全了解,可能是身體免疫反應所致。主要徵狀是容易疲倦,肢體無力,眼部肌肉最易疲累,眼球活動有時受制;嚴重者,吞嚥、呼吸都受影響。

g. 肌源性肌肉萎縮症 (杜興氏或貝克爾氏) (Duchenne Muscular Dystrophy or Becker Muscular Dystrophy)

這種肌肉疾病是遺傳性肌肉萎縮症中最常見的。患杜興氏症的孩童多在一至三歲期間開始發病。病情會隨年紀惡化。少年期多無法走路,需靠輪椅代步。到青年後期,病者或會因心臟肌肉衰竭或肺炎而有生命危險。至於貝克爾氏肌肉萎縮症發病年齡較晚,而臨床症狀亦較輕。

 

「肢體傷殘」學童的障礙

1. 行動方面

肢體傷殘可影響正常活動能力,而腦部受損的兒童 (如患有腦麻痺症等) 可引致四肢軟弱或不協調,因而影響患者的行動、姿勢、活動能力和靈活性。部分更有筋肌骨骼問題,如關節攣縮變形,退化或移位等。

2. 智能方面

部分肢體傷殘兒童可能兼有智力障礙 (腦麻痺症的兒童中,約有五成是兼有不同程度的智障)。

3. 感官方面

肢體傷殘兒童亦可能因為腦部受損而同時出現視覺或聽覺障礙。

4. 學習方面

部分腦神經受損的兒童亦有智障、感官缺陷、過分活躍或情緒障礙,從而影響認知發展和學習能力。

5. 語言溝通方面

除了行動障礙外,個別的肢體傷殘兒童 (如患有腦麻痺症或嚴重肌肉症患者) 亦可能會有語言能力缺陷,影響他們與人溝通的能力。

6. 行為方面

有些腦部受損的兒童會出現過度活躍及不自主行為、缺乏自制能力、甚至會有攻擊性的行為。

7. 情緒方面

肢體傷殘兒童可能因為肢體殘缺而出現不同類別和程度的情緒障礙 – 如缺乏自信、自我形象低落、過分依賴別人、焦慮和情緒低落等。

8. 生理健康方面

由於肢體的缺陷,肢體傷殘兒童可能需要較多醫療護理。腦部受損兒童亦可能同時患有癲癇症等疾病,而需要服藥或特別照顧。

 

本文取材自香港教育統籌局(2004)《融合教育之肢體傷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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