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受損學童有什麼特殊學習需要?
前言:有不少聽覺障礙的學生,他們不是完全失聰的,在助聽器的輔助下,他們仍然能聽到一些聲音。但是,當老師在上課和與他們交談的時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地方,例如讓他們坐在課室前排座位、和他交談的時候,要提醒他們望著自己等。
聽覺受損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主要可從:
● 「聽覺」(Audiological Aspect)
● 「溝通」(Communication Aspect)
● 「教育」(Educational Aspect)
● 「心理社交」(Psycho-social Aspect)
等四方面去觀察和了解(Brackett, 1990)。這四方面的需要並非獨立的。相反,它們是互相緊扣,互為影響的。
1. 聽覺方面
人類的聽覺系統在胎兒形成期間已經發展成熟。兒童在發展初期已開始運用聽覺去接收四周的聲音和語言訊息,踏上學習的旅程。
聽覺受損影響兒童接收聲音的能力,亦限制了他們感知活動的範圍及深度。究竟聽覺受損學生能聽到什麼?聽不到什麼?為何他們知道我們正在說話,但又聽不清楚說話的內容?
在圖中有許多會發聲的東西,如重型貨車、鐘錶等,亦可找到一些常用語音(此圖屬英語資料),如/f/ , /p/ , /a/ , /i/ 等。它們所處位置,顯示它們一般發出的音量和所屬的頻率範圍(資料參考自National Acoustic Laboratory 的量度結果(Australian Hearing, 1982)。例如:重型貨車行駛時的音量約達100分貝,屬於極低頻率的聲音;/f/音則屬於較高頻率的聲音,約達30分貝。
聽覺受損怎樣影響兒童接收言語和環境聲音呢?以下嘗試簡略解釋。
(1) 環境聲音的接收
圖中所見,電話響聲約為80分貝。一般來說,輕度及中度聽覺受損的學生應清楚聽到電話響聲;但嚴重聽覺受損的學生只能僅僅聽到。至於深度聽覺受損學生則未必能察覺得到。即使戴上助聽器,由於電話響聲屬較高頻率的聲音,他們不易聽得清楚。事實上,對於聽覺受損較嚴重的學生,即使飛機隆隆飛過,若沒有佩戴助聽器,他們也不覺得太響亮。
(2) 言語接收
每句說話同時包含不同頻率及音量的語音。例如:「 sin(先) sang(生) dzou(早) san(晨)」這句簡單的說話,由於/s/的音量較弱,許多聽覺受損學生可能會聽到「 in(煙) ang(鶯) dou(倒) an(銀)」。又如「 I went to school」,聽覺受損較嚴重的學生,可能會聽到「 I wen to goo」。
一般元音如 /a/、/i/、/o/ 等屬於低、中頻率的聲音,音量比較大,而 /f/、/s/、/t/、/k/等屬於高頻率輔音,音量較弱。故此,聽覺受損學生較難分辨一些如 花/fa/、沙/sa/、他/ta/、卡/ka/ 等字。他們默書時會混淆這些發音相似的字,以致常串錯英文字、漏寫字母或改寫尾音,例如他們會把「tables」寫成「table」,「newspaper」寫成「newpaper」或把「food」寫成「foot」。
其實,除聽覺受損程度之外,他們在不同頻率的聽力情況亦會影響言語接收能力。教師可細聽以下幾段錄音,從中感受他們理解別人說話時所遇到的困難。
a. 只聽到極低頻率的聲音: 中文
b. 聽到極低至低頻率的聲音: 中文
d. 極低、低、中及高頻率聲音皆可聽到(正常聽力): 中文 英文
嚴重及深度聽覺受損的學生對大部分頻率的聲音都聽不清楚,即使佩戴助聽器,聽到的聲音整體上仍很模糊,特別是一些高頻率的語音。故此,他們需要留意別人的口形,亦即唇讀(Lipreading),來補足純以聽覺接收說話時所遺漏的信息,但很多時他們都會誤解別人說話的意思。一般來說,在成長初期已接受人工耳蝸手術的學生,接收聲音的能力通常較好。
2. 溝通方面
以往不少人認為聾就是啞,這個觀念已逐漸扭轉過來。現時不少人已認識到,即使聽力損失極為嚴重,聽覺受損人士仍有少許剩餘聽力。雖然聽力障礙妨礙了正常的語言發展,他們仍能學習說話(林寶貴,1994 )。
語言學習最基本的方式是重複聆聽、反複練習。健聽學生可在日常的語言經驗中學到許多詞彙及句子結構。由於聽力障礙,聽覺受損兒童的語言經驗受到局限,他們聽到的是不完整﹑不清晰的說話,故在掌握正確發音或語句方面出現困難,除發音不清晰外,學習音調控制及呼吸運用等較巧妙的言語技巧時亦會有困難。
表達方面,他們或會有措辭不當、語句不完整或語意含糊等問題,造成溝通障礙。另外,他們在理解方面也需要較多關注,特別是學習一些較為抽象的詞語﹑結構複雜的語句或不熟悉的概念,他們可能需要較多實例說明及重複講解才能完全明白。
雖然單憑聽力損失程度不可完全準確估計聽覺受損學生的溝通能力,但教師仍可參考下表內容,了解聽覺受損學生的需要。
聽覺受損兒童學習發聲時,由於聽不清楚成人說話的聲音,只能得到有限的聽覺回饋(Auditory Feedback),故難以模仿成人說話的方式。
不過,隨著早期甄別及復康服務的發展,加上先進的助聽儀器及輔聽系統,大部分聽覺受損兒童都可在成長初期得到適當的幫助及訓練,以擴闊他們的聽覺經驗,便能在語言學習方面取得較佳成效。
3. 教育方面
聽覺受損學生在智力測驗的非語文部分,表現與健聽學生相若。然而,語文部分的表現,則因聽力的障礙或測驗工具本身的限制以致較一般學生遜色(林寶貴,1994 )。由於語言能力不足,他們的抽象思考及分析能力或會受影響。因此,思考訓練對他們是非常重要的。
在聽覺受損兒童的教育方面,語文教學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聽、說、讀、寫是語文學習的四個重要範疇,其中「聽」是非常重要的基礎。聽覺受損學生在言語接收方面有障礙,故在語文學習方面所遇到的困難較一般健聽學生為大。特別是較嚴重聽覺受損者,他們的書寫困難一般比較大,例如:用詞不當、錯別字、字序顛倒、贅字(詞)、漏字等(何華國,1995);另外,他們難以掌握虛詞、助詞或抽象詞彙的運用(金培元及梅次開,1996)。
由於語言經驗不足,他們的作文較簡短,部分文章結構亦見鬆散。不過,從接觸聽覺受損學生的經驗中,若他們可以養成閱讀及寫作的習慣,不單可增進他們的書寫能力,更有助改善他們的表達能力。
4. 心理社交方面
聽力障礙常引致溝通問題,而溝通問題會影響心理社交的發展。不少人認為聽覺受損學生沒有一套既定的性格特質,但因溝通的障礙,以致他們在社會適應方面表現較差。部分學生多疑、敏感﹑缺乏自信﹑孤僻或不合群。然而,若他們在群體中被接納,得到認同,他們的適應問題會大大減少。所以,建立一個兼容的校園氣氛,對聽覺受損學生的情緒及心理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本專題取材自香港教育統籌局 (2001)《融合教育之聽覺受損篇》。